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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港同旭会计:张家港公司注销后需要赔偿员工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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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港同旭会计:张家港公司注销后需要赔偿员工吗?
日期:2021-09-18 访问:372 次浏览 作者:

       最近很多人都在问张家港公司注销难吗?注销后需要赔偿员工吗?张家港同旭会计就这一问题给大家分享一下,希望能帮到大家。

张家港公司注销

一、张家港公司注销后要赔偿员工吗?

     需要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五项、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,公司被注销的,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,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 二、听说张家港注销公司很难,是吗?

     注销公司不麻烦:

       1. 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应由公司印章登记地公安机关注销。

       2.可以在公司清算期间在报纸上刊登。 需要在当地工商局批准的报纸上刊登。

     3.社保局会查公司是否拖欠。 审核通过后领取《取消社会保障通知书》。

     4. 自公司公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,公司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。 先取消国税,再取消地方税。

     5.本报刊登45天后,您可以到公司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,注销公司营业执照。

     6.前往公司开户银行,注销公司开户证、基本银行账户等其他账户。

    


            以上就是关于张家港公司注销的一些简单分享,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张家港同旭会计  赵会计:180154762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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